第 31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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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1 章
張煜的腳步在星探的熱情邀請下略顯踟躕,他回望身旁,覃飛的眉宇間凝聚著覆雜的情緒。
張煜也沒有想到,出門看個電影,居然被人看重,邀請他去娛樂圈,張煜有些好奇,卻又覺得他怎麽可能去當戲子呢。如今的明星,在張煜這個古人看來,可不就是娛樂的戲子嗎?
而覃飛正是想到張煜的身份,本來夫夫二人歡歡喜喜出門看電影,哪知道還沒進門,便是被一個星探看重,熱情推銷自己與自己的公司,邀請張煜做明星。可張煜又不是現代人,恐怕是不願意的,不過覃飛又見張煜滿臉好奇,倒是糾結。
他自然是不讚同的,畢竟娛樂圈太混亂,他可不想張煜被人惦記。何況,他想讓張煜這一世輕松一點,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。
覃飛伸手牽住張煜的手道:“我們先進去看電影,你若是好奇,回頭我們去找元夕,元家是有娛樂公司的。”
“嗯。”張煜點點頭,現在還是先看電影。
“元家?”那星探看著兩人的背景有些詫異,那不是星火娛樂公司的東家嗎?他長得可真好看,若是進入娛樂圈,絕對會成為頂流。
不過,既然認識元家,他是沒希望了。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名片,星探又開始物色下一個人。
電影卻是好看,也確實精彩,更是有不少人在討論,喜歡哪個哪個,張煜覺得,如今的這些人似乎並不會讓人瞧不起,反而很招人喜歡啊。
“想吃什麽?”看過電影,覃飛半擁著張煜,從電影院裏出來,但人還是太多了,張煜不免被撞了一下,還沒有回答覃飛的問題,腦袋直接撞上了覃飛的腦袋,都聽見響了。
“煜兒。”覃飛瞬間擔心地喊了一聲,連忙伸手忙張煜揉腦袋。
張煜搖了搖頭,笑了笑,“沒事,走吧。”
好不容易出了電影院,正想好去哪兒吃飯,元夕卻又是打電話來了,問張煜在哪兒,他給張煜送些東西。
兩人只好回家,覃飛深深覺得元夕真的是個移動電燈泡,不分白天還是黑夜,永遠那麽亮,沒有哪天不冒泡的。
“你又送什麽東西?”覃飛很無語,元家是厲害,但是覃家也不是什麽都不是,所以他能滿足張煜的需求,更何況,重生之後的張煜物欲其實不高。
“我給我弟弟送東西,關你什麽事,你要是不喜歡,一邊去。”元夕冷哼道,然而看到張煜眼睛微瞇,頓時變臉,和顏悅色,“弟媳你要是喜歡啥,盡管說,我也給你弄來。”
張煜頓時笑了,這還是元夕第一次喊覃飛弟媳,從前都是直呼其名,對其很不滿意的,不過這些不重要,他喜歡就好了。
“元夕,你不該回去上班了嗎?這都一個月了,你一直呆在京都,都不用工作嗎?”張煜說道。
“我都已經找到你了,自然要呆在你身邊,那工作本就是無趣打發時間的,如今我有事情做了,自然不需要再去了。”張煜說道,雖然工作很好,但是他是差工作的人嗎?
之前一直忙著找張煜,所以只是在背後掌控元家,實際上並不喜歡京都。但是如今張煜在京都,他肯定也是要呆在京都的。
“你想工作?”元夕突然問道?
“嗯,有些無聊。”張煜說道,之前差錢,所以開了直播,不過如今不差錢了,自然不高興直播,至於畫畫、彈琴,那就是自己的娛樂活動,日子不要太舒服。
只是真的什麽都不做,人好像又不舒服了。畢竟覃飛也不是經常陪他,覃飛接管覃家,如今確實順風順水,但是白日也是要經常去上班的,偶爾還出差,幾日不回的情況也是有的。張煜不免有些無聊了,今日那星探提出讓他進娛樂圈,他倒是好奇了。
“那你想做什麽?”元夕一邊說,一邊將今日的禮物送上,是一把古扇,被保護的很好,若是旁人買了自然是放在家裏供著,但是元夕確實直接送來給張煜用。
畢竟從前,張煜也有一把扇子,經常掛在腰間,元夕一直記得的,所以張煜肯定喜歡扇子。而這把扇子是元夕找到與那把最像的。
“扇子?”張煜眉眼微挑,伸出修長白皙的手,拿起了盒子的扇子,跟他的那把很像,不過不是,因為他的那把扇子是武器,第一次殺人的武器,後來就不需要了,只是為了紀念第一次,一直帶在身上,畢竟那是他翻身的第一步啊。
“嗯,就是沒有找到一模一樣的。”元夕說道,還有些遺憾。
“我很喜歡,謝謝。但是日後真的不用再給我送東西了,我若是缺了,會找覃飛的,若是他也沒辦法,我再找你。”張煜說道,“你不能總是圍著我轉啊,前兩天帝成洛找過我。”
“他找你做什麽?”元夕頓時怒了,“他若不是生在帝家,我早就弄死他了。”
“怎麽變得這麽沖動了,你知道他的心思嗎?”張煜放下扇子,看著元夕說道。
“他做夢。”元夕冷笑,帝成洛喜歡他,別惡心人了,他不殺了他已經是仁慈了。
“確實是做夢,雖然他曾經殺了我,但那已經是上一世的事情了。如今新生,前塵往事皆盡,我希望你也放下過去,好好享受現在的生活。”張煜看著元夕認真地說道,“我希望再見見我那朝氣蓬勃、才華橫溢的狀元郎。”
“我與從前一樣,只是你與從前不一樣了,你現在心裏只有覃飛。”元夕看著張煜,一臉委屈。
“我不是。”張煜看著他委屈巴巴,眼圈已經紅了,好似一下秒就要落淚,有些哭笑不得,連忙否認。
覃飛看著這個心機元,很是無語,又裝可憐。
“狀元郎,你裝什麽可憐,年紀一把,就知道裝可憐,要點臉行嗎?”覃飛看著元夕嘲諷地說道,“煜兒是我伴侶,他不想著我,難道想著你嗎?”
覃飛說著,還抓住張煜的手,握得可緊了,一副綠茶樣。
張煜扶額,兩人又杠上了,若是旁人看到,恐怕會以為自己看錯人了,畢竟個個在外面都是高冷的精英人士,現在倒是一副二哈樣。
想到二哈,張煜覺得可以養一只,但是二哈不行,太鬧了,他想養只貓,從前他也有一只貓的,很可愛,可惜死了。
“我想養一只貓,還想去娛樂圈玩一玩,你們覺得如何?”張煜開口道。
本杠上的兩人瞬間把註意力轉移到張煜身上。
“養貓可以,但是去娛樂圈就算了,太亂了。”覃飛說道。
“養貓和去娛樂圈我都支持。”元夕說道,“元家下面有一家娛樂公司,我直接轉給你,你想怎麽樣都可以。”
覃飛瞪著元夕,元夕不在乎地說道:“去娛樂圈為什麽不行,我們自家的娛樂公司,難道還能讓人欺負弟弟,更何況,進娛樂圈又不一定要做演員,做導演也是可以的啊。”
“反正不管你是想做演員,還是想做導演,我都全力支持,你什麽都不用擔心。”元夕看著張煜說道,“只要你願意。”
“還可以做導演。”張煜眼睛一亮,對啊,做演員有危險,做導演應該沒危險,不過他並不會啊。
“想做導演嗎?我這就找人教你。”元夕說著,便是要打電話聯系人。
“元夕,你別搗亂。”覃飛不高興地說道,他可不想讓張煜做演員、做導演,不是他霸道,而是張煜若是進了娛樂圈,可能會面臨兩人長時間分離的情況,畢竟不管是演員還是導演,有時候會很忙的。
“煜兒,要不換個工作,這個真的不適合,你若是進了娛樂圈,可忙了,我不想跟你長期分開。”覃飛說道,也不顧忌元夕在,抱住張煜撒嬌。
張煜摸了摸擱在肩頭的大腦袋,笑道:“好了,我也就是想想,也沒說一定要去做啊,算了,反正現在也不差錢。”
“你若是想上班,不如跟我去公司,做我的行政助理怎麽樣?這樣我也可以天天看見你了。”覃飛說道。
元夕看著覃飛冷笑道:“你這人還真是自私,讓我弟弟做你的行政助理,你連可真大。”
“元夕,你就沒其他事嗎?一天到晚惦記我伴侶做什麽?”
“哼,你得意什麽,我和弟弟才是羈絆最深的,你這個後來者。”
……
張煜不想搭理這兩人,起身,想要去後花園看看花,今日覃明夫婦和老太太都出門做客了,到現在還沒有回來,後花園自然沒人。
月色很美,張煜有點憂愁,他倒是真不知道他適合做什麽了?
原先做督主,來到此地後,為了賺錢,弄了直播,如今不管是覃家還是元家,都不會讓他差錢,日子真的是夢想中的日子。只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,他一向不喜歡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。
不管是元夕還是覃飛,張煜都不敢確保他們這一生不會變,安全感還是自己給的比較踏實。
未雨綢繆一向都是他的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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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煜的腳步在星探的熱情邀請下略顯踟躕,他回望身旁,覃飛的眉宇間凝聚著覆雜的情緒。
張煜也沒有想到,出門看個電影,居然被人看重,邀請他去娛樂圈,張煜有些好奇,卻又覺得他怎麽可能去當戲子呢。如今的明星,在張煜這個古人看來,可不就是娛樂的戲子嗎?
而覃飛正是想到張煜的身份,本來夫夫二人歡歡喜喜出門看電影,哪知道還沒進門,便是被一個星探看重,熱情推銷自己與自己的公司,邀請張煜做明星。可張煜又不是現代人,恐怕是不願意的,不過覃飛又見張煜滿臉好奇,倒是糾結。
他自然是不讚同的,畢竟娛樂圈太混亂,他可不想張煜被人惦記。何況,他想讓張煜這一世輕松一點,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。
覃飛伸手牽住張煜的手道:“我們先進去看電影,你若是好奇,回頭我們去找元夕,元家是有娛樂公司的。”
“嗯。”張煜點點頭,現在還是先看電影。
“元家?”那星探看著兩人的背景有些詫異,那不是星火娛樂公司的東家嗎?他長得可真好看,若是進入娛樂圈,絕對會成為頂流。
不過,既然認識元家,他是沒希望了。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名片,星探又開始物色下一個人。
電影卻是好看,也確實精彩,更是有不少人在討論,喜歡哪個哪個,張煜覺得,如今的這些人似乎並不會讓人瞧不起,反而很招人喜歡啊。
“想吃什麽?”看過電影,覃飛半擁著張煜,從電影院裏出來,但人還是太多了,張煜不免被撞了一下,還沒有回答覃飛的問題,腦袋直接撞上了覃飛的腦袋,都聽見響了。
“煜兒。”覃飛瞬間擔心地喊了一聲,連忙伸手忙張煜揉腦袋。
張煜搖了搖頭,笑了笑,“沒事,走吧。”
好不容易出了電影院,正想好去哪兒吃飯,元夕卻又是打電話來了,問張煜在哪兒,他給張煜送些東西。
兩人只好回家,覃飛深深覺得元夕真的是個移動電燈泡,不分白天還是黑夜,永遠那麽亮,沒有哪天不冒泡的。
“你又送什麽東西?”覃飛很無語,元家是厲害,但是覃家也不是什麽都不是,所以他能滿足張煜的需求,更何況,重生之後的張煜物欲其實不高。
“我給我弟弟送東西,關你什麽事,你要是不喜歡,一邊去。”元夕冷哼道,然而看到張煜眼睛微瞇,頓時變臉,和顏悅色,“弟媳你要是喜歡啥,盡管說,我也給你弄來。”
張煜頓時笑了,這還是元夕第一次喊覃飛弟媳,從前都是直呼其名,對其很不滿意的,不過這些不重要,他喜歡就好了。
“元夕,你不該回去上班了嗎?這都一個月了,你一直呆在京都,都不用工作嗎?”張煜說道。
“我都已經找到你了,自然要呆在你身邊,那工作本就是無趣打發時間的,如今我有事情做了,自然不需要再去了。”張煜說道,雖然工作很好,但是他是差工作的人嗎?
之前一直忙著找張煜,所以只是在背後掌控元家,實際上並不喜歡京都。但是如今張煜在京都,他肯定也是要呆在京都的。
“你想工作?”元夕突然問道?
“嗯,有些無聊。”張煜說道,之前差錢,所以開了直播,不過如今不差錢了,自然不高興直播,至於畫畫、彈琴,那就是自己的娛樂活動,日子不要太舒服。
只是真的什麽都不做,人好像又不舒服了。畢竟覃飛也不是經常陪他,覃飛接管覃家,如今確實順風順水,但是白日也是要經常去上班的,偶爾還出差,幾日不回的情況也是有的。張煜不免有些無聊了,今日那星探提出讓他進娛樂圈,他倒是好奇了。
“那你想做什麽?”元夕一邊說,一邊將今日的禮物送上,是一把古扇,被保護的很好,若是旁人買了自然是放在家裏供著,但是元夕確實直接送來給張煜用。
畢竟從前,張煜也有一把扇子,經常掛在腰間,元夕一直記得的,所以張煜肯定喜歡扇子。而這把扇子是元夕找到與那把最像的。
“扇子?”張煜眉眼微挑,伸出修長白皙的手,拿起了盒子的扇子,跟他的那把很像,不過不是,因為他的那把扇子是武器,第一次殺人的武器,後來就不需要了,只是為了紀念第一次,一直帶在身上,畢竟那是他翻身的第一步啊。
“嗯,就是沒有找到一模一樣的。”元夕說道,還有些遺憾。
“我很喜歡,謝謝。但是日後真的不用再給我送東西了,我若是缺了,會找覃飛的,若是他也沒辦法,我再找你。”張煜說道,“你不能總是圍著我轉啊,前兩天帝成洛找過我。”
“他找你做什麽?”元夕頓時怒了,“他若不是生在帝家,我早就弄死他了。”
“怎麽變得這麽沖動了,你知道他的心思嗎?”張煜放下扇子,看著元夕說道。
“他做夢。”元夕冷笑,帝成洛喜歡他,別惡心人了,他不殺了他已經是仁慈了。
“確實是做夢,雖然他曾經殺了我,但那已經是上一世的事情了。如今新生,前塵往事皆盡,我希望你也放下過去,好好享受現在的生活。”張煜看著元夕認真地說道,“我希望再見見我那朝氣蓬勃、才華橫溢的狀元郎。”
“我與從前一樣,只是你與從前不一樣了,你現在心裏只有覃飛。”元夕看著張煜,一臉委屈。
“我不是。”張煜看著他委屈巴巴,眼圈已經紅了,好似一下秒就要落淚,有些哭笑不得,連忙否認。
覃飛看著這個心機元,很是無語,又裝可憐。
“狀元郎,你裝什麽可憐,年紀一把,就知道裝可憐,要點臉行嗎?”覃飛看著元夕嘲諷地說道,“煜兒是我伴侶,他不想著我,難道想著你嗎?”
覃飛說著,還抓住張煜的手,握得可緊了,一副綠茶樣。
張煜扶額,兩人又杠上了,若是旁人看到,恐怕會以為自己看錯人了,畢竟個個在外面都是高冷的精英人士,現在倒是一副二哈樣。
想到二哈,張煜覺得可以養一只,但是二哈不行,太鬧了,他想養只貓,從前他也有一只貓的,很可愛,可惜死了。
“我想養一只貓,還想去娛樂圈玩一玩,你們覺得如何?”張煜開口道。
本杠上的兩人瞬間把註意力轉移到張煜身上。
“養貓可以,但是去娛樂圈就算了,太亂了。”覃飛說道。
“養貓和去娛樂圈我都支持。”元夕說道,“元家下面有一家娛樂公司,我直接轉給你,你想怎麽樣都可以。”
覃飛瞪著元夕,元夕不在乎地說道:“去娛樂圈為什麽不行,我們自家的娛樂公司,難道還能讓人欺負弟弟,更何況,進娛樂圈又不一定要做演員,做導演也是可以的啊。”
“反正不管你是想做演員,還是想做導演,我都全力支持,你什麽都不用擔心。”元夕看著張煜說道,“只要你願意。”
“還可以做導演。”張煜眼睛一亮,對啊,做演員有危險,做導演應該沒危險,不過他並不會啊。
“想做導演嗎?我這就找人教你。”元夕說著,便是要打電話聯系人。
“元夕,你別搗亂。”覃飛不高興地說道,他可不想讓張煜做演員、做導演,不是他霸道,而是張煜若是進了娛樂圈,可能會面臨兩人長時間分離的情況,畢竟不管是演員還是導演,有時候會很忙的。
“煜兒,要不換個工作,這個真的不適合,你若是進了娛樂圈,可忙了,我不想跟你長期分開。”覃飛說道,也不顧忌元夕在,抱住張煜撒嬌。
張煜摸了摸擱在肩頭的大腦袋,笑道:“好了,我也就是想想,也沒說一定要去做啊,算了,反正現在也不差錢。”
“你若是想上班,不如跟我去公司,做我的行政助理怎麽樣?這樣我也可以天天看見你了。”覃飛說道。
元夕看著覃飛冷笑道:“你這人還真是自私,讓我弟弟做你的行政助理,你連可真大。”
“元夕,你就沒其他事嗎?一天到晚惦記我伴侶做什麽?”
“哼,你得意什麽,我和弟弟才是羈絆最深的,你這個後來者。”
……
張煜不想搭理這兩人,起身,想要去後花園看看花,今日覃明夫婦和老太太都出門做客了,到現在還沒有回來,後花園自然沒人。
月色很美,張煜有點憂愁,他倒是真不知道他適合做什麽了?
原先做督主,來到此地後,為了賺錢,弄了直播,如今不管是覃家還是元家,都不會讓他差錢,日子真的是夢想中的日子。只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,他一向不喜歡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。
不管是元夕還是覃飛,張煜都不敢確保他們這一生不會變,安全感還是自己給的比較踏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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